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4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5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6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7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8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9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定 | 否 |
10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第1-9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第10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