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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加之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开展审计业务更具时效性的优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审计费用、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公司业务现状、发展需要及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效率等基础上,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2023年11月17日,深圳大华国际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琳,202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超过5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加之深圳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开展审计业务更具时效性的优势,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审计费用、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公司的业务现状、发展需要及公司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效率等基础上,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独立董事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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