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别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2022年末,合伙人205人,注册会计师1,27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4,910.1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7,418.56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28,80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士龙,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波,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市场行情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致同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公司聘任其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