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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吴宏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宏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宏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吴宏山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吴宏山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选举侯艳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侯艳英:女,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11月至2017年5月历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项目部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主管;2017年6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主管、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会计。

截至本公告日,侯艳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侯艳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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