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科学决策程序,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李春安 | 高树良、魏兆成(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陈克兢(独立董事) | 李春安、魏兆成(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魏兆成(独立董事) | 李春安、王岩(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岩(独立董事) | 高树良、陈克兢(独立董事)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中,选任魏兆成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事项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因公司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18)、《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3-119)、《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20)、《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21)。
四、备查文件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