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燕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且可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