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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134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希望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02号文”《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发行4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400,000.00万元。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0号”文件同意,公司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

(三)转股期限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月9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7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月2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7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9.78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9日起由19.78元/股调整为19.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0)。

因公司向南方希望、新希望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增股份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10月29日起由19.63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15日起由19.75元/股调整为19.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向377名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25日起由

19.66元/股调整为19.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1月16日起,截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64元/股的80%,即15.712元/股的情形,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希望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希望转债”的转股价格(19.64元/股),则本次“希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希望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 12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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