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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40亿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结合公司总股本变动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郭菊娥陆 毅徐 珊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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