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拟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认为朱健先生、孙明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条件,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丁玮、李仁杰、白维、王国刚、严志雄、浦永灏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