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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宝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2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募投项目“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044.63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60,766.35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

“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940.09万元调整为19,940.09万元,“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4,168.54万元调整为10,168.5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1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653.6515,940.0916,518.90
2新药研发项目28,867.5614,168.548,883.78
3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2,936.002,936.002,974.84
合计70,457.2133,044.6328,377.52

注:“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实际投入大于拟投入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940.09万元调整为19,940.09万元,差额资金来源于“新药研发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变更前变更后变动金额
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653.6515,940.0938,653.6519,940.09+4,000.00
2新药研发项目28,867.5614,168.5428,867.5610,168.54-4,000.00
合计67,521.2130,108.6367,521.2130,108.630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1、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原因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括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品种、生产频次不断增加,部分生产车间、设备在种类、数量和性能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方能满足未来发展需求。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建设成后将提升公司现有上市药品的生产能力,解决公司未来生产瓶颈问题,加快公司新药临床研发进度和产业化过程。

公司现有的研发平台与生产及管理主要场所相距较远。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往返不同的实验室和办公区域,且试验样品常需在不同地点传递,对研发效率和资源整合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成后可为公司提供一个更综合、先进的研发平台,提高公司总体研发水平,促进新药研发顺利开展,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目前“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根据公司经营需求,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紧迫性,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优先支持该项目建设,以满足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生产和办公场所的迫切需求。

2、新药研发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旨在通过加快创新药物研发进度,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子项目建设进展如下:

序号药品名称应用前景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1Y型PEG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用于治疗肿瘤患者化疗后的中性粒细胞缺乏已于2023年6月30日获批上市
2Y型PEG化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正开展临床研究报告整理相关工作
3Y型PEG化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贫血已完成II期临床研究,正开展III临床研究申请相关准备工作
4ACT50用于治疗肿瘤等相关疾病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
5ACT60用于治疗过敏等相关呼吸道疾病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

由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且新药研发过程容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保持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4,168.54万元调整为10,168.54万元,后续“新药研发项目”开展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和项目进展在首发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募集资金使用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的建设进展,在募投项目之间进行的资金使用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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