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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回购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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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计划基本情况: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拟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回购公司股份508,000股。

●回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合计回购公司股票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合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22.54万元,回购数量已达到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数量,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回购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拟自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08,000股。

二、回购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合计回购公司股票5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合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22.54万元,回购数量已达到本次股票回购计划数量,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前后,于缘宝先生直接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主体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前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
于缘宝7,677,0008.9852%8,185,0009.5624%

注: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前“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回购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85,440,800股计算;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及2023年11月2日分别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5,595,240股;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最新总股本数据计算。

三、回购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回购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于缘宝先生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08,000股,并承诺,若回购股权产生收益,在回购期满后将收益全部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缘宝先生已回购公司股份508,000股,合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22.54万元。本次回购未产生收益,无需向公司上缴。于缘宝先生已严格履行关于本次回购计划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说明

上述回购主体在实施本次回购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短线交易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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