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监事王峰先生、监事张霞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