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霍志昌先生、赵青海先生、黎小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监事候选人,将在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