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
示性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述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经核查,该公告中通过辅导验收日期有误,为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 本次更正涉及的内容
本次更正涉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的“(四)通过辅导验收”中的通过辅导验收日期。更正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132)。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133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