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鉴于审计机构变更原因,结合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202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