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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并不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修订内容,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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