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有色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30021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针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配套文件,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2月5日
进行披露。
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草案章节 | 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在“三/(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补充有色集团及黄金集团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推荐半数以上董事成员等措施 |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在“六/(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补充有色集团及黄金集团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推荐半数以上董事成员等措施 |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根据意见落实函要求在“五/(四)残零采分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债务纠纷、重大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时,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标的资产采取的风险隔离措施及有效性”中补充披露了残零采分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债务纠纷、重大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时,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和标的资产采取的风险隔离措施及有效性。 |
第五节 标的公司业务与技术 | 根据意见落实函要求在“二/(四)/7、客户结构的转变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2023年对贸易客户收入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冶炼厂收入占比增高对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产生的影响。 |
第六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 在“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补充有色集团及黄金集团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推荐半数以上董事成员等措施。 |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