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12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