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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2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范赛虎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覃宝明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安楚玉先生辞职,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刘天佐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会议选举刘天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安楚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刘天佐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施伟光委 员:刘天佐、王小丰、覃宝明、李洪仪(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郭益浩(独立董事)委 员:王小丰、李洪仪(独立董事)、刘天佐、薛有冰(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薛有冰(独立董事)委 员:施伟光、郭益浩(独立董事)、刘天佐、李洪仪(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李洪仪(独立董事)委 员:施伟光、薛有冰(独立董事)、刘天佐、郭益浩(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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