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46,647,073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4%;合盛集团一致行动人罗烨栋直接持有公司179,406,101股(其中125,385,419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18%;合盛集团一致行动人罗燚直接持有公司192,493,302股(其中138,472,62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8%。本次质押后,罗烨栋累计质押股份为84,7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7.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7%,罗燚累计质押股份为85,135,7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4.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0%。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9,105,229股(其中821,063,865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9%。本次质押后,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42,173,8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7.59%,占公司总股本的37.40%。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合盛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罗烨栋、罗燚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罗烨栋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7,000,000股 | 否 | 是 | 2023/12/5 | 2026/1/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90% | 0.59% | 前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
份之用,此次为补充质押 | ||||||||||
罗燚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7,000,000股 | 否 | 是 | 2023/12/5 | 2026/1/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64% | 0.59% | 前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用,此次为补充质押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 其他情况说明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持有公司股份分红等。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合盛集团 | 546,647,073 | 46.24% | 272,248,100 | 272,248,100 | 49.80% | 23.03% | 0 | 0 | 0 | 0 |
罗燚 | 192,493,302 | 16.28% | 78,135,700 | 85,135,700 | 44.23% | 7.20% | 0 | 0 | 54,020,682 | 0 |
罗烨栋 | 179,406,101 | 15.18% | 77,790,000 | 84,790,000 | 47.26% | 7.17% | 0 | 0 | 54,020,682 | 0 |
罗立国 | 10,558,753 | 0.89%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929,105,229 | 78.59% | 428,173,800 | 442,173,800 | 47.59% | 37.40% | 0 | 0 | 108,041,364 | 0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