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30日以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卫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佟晓刚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监事会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审计机构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