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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美绚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其中:“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博盛”),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900.63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459.28万元;“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首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2,004.8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4.86万元,项目投资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为满足变更后新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分别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32,459.28万元、42,004.86万元作为借款额度,

在不超过该借款额度范围内,将募集资金以有息借款的方式提供给盐城博盛、东峰首键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之日止。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计息。本次向盐城博盛、东峰首键提供的借款仅限于“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及“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分期安排向盐城博盛、东峰首键提供借款资金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本次借款按照规定计收利息,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马惠平女士已离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且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林美绚女士接任公司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经认真考察,认为林美绚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和履职条件,拟推荐林美绚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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