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锦荣国际大酒店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7日以信函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林光中先生因外出不能前来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黄吟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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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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