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通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前”均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本规则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