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起或发生的风险。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至少”,含本数;“高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相应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