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董治国(独董) | 赵永德(独董)、赵贇(独董) |
提名委员会 | 赵贇(独董) | 赵永德(独董)、赵洪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永德(独董) | 赵贇(独董)、董治国(独董)、赵洪亮、张勇 |
战略委员会 | 赵洪亮 | 刘雪苹、张勇、刘铁旦、赵贇(独董)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赵贇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2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