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2、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需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3、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
4、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拟出席会议人数均未达到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将至少于会议延期召开日前五日根据本规则再次通知所有债券持有人。若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仍未有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含召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二十四条
第三款约定直接取消会议的情形),则第三次会议仍然可按再次通知中所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进行,在此情况下召开的会议仍被视为有效。公司原定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大元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约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元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同一议案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定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64
(三)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4.5亿元人民币
3、债券期限:6 年
4、债券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5、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6、债券起息日:2022 年 12 月 5 日
7、债券到期日:2028 年 12 月 4 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1日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通讯形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票原件寄送至受托管理人。
5、参会登记及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wangyiwen@stocke.com.cn
6、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11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送达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8、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6:00前将表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议案:《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2、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
4、其他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五、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发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发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
材料均需逐页签字确认。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于2023年12月11日15:00前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wangyiwen@stocke.com.cn。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五)联系方式:
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毅文
邮箱:wangyiwen@stocke.com.cn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
传真:0571-87903239
邮编:310020
(六)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二、附件三与附件四)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幢19楼
收件人:王毅文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
六、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二)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前办理前述会议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12月11日16:00 前将表决文件(附件三及附件四)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
统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同时于2023年12月16日17:00前将投票文件原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二、附件三与附件四)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表决文件电子扫描件与表决文件原件不一致的或者未将表决原件送到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的,以电子扫描件为准。
(五)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每一张“大元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大元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附件二、
“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或盖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 “大元转债”债券持有人,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大元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附件四、
“大元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签章: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本人/本单位已经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本单位对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大元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
1、请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通讯表决的债券持有人需在本页“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处进行签章,并将扫描件及原件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送达通知中指定地点及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