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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吕绍林先生、王欣华女士、蒋健先生、宋怀良先生、李晓先生、宫玉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孔德扬先生、邵玉兵先生、秦非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非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吕军辉先生、邓锦榆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绍林先生: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工学院,大专学历。2014年至今,均担任博众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绍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2,687股,通过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224,26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监事吕军辉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吕绍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欣华女士: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历。曾就职于苹果中国、施耐德电气、通用电气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担任技术及运营管理工作。2022年11月起加入博众精工,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欣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蒋健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工学院,大专学历。曾任无锡实益达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3年加入公司工作,现任博众精工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通过苏州众十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08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宋怀良先生: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E助理工程师。2010年8月至2013年1月,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项目经理。2013年1月至今,先后在博众精工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BU总经理、3C事业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怀良先生通过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08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晓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博士学历,教授。2003年至今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现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安特威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6、宫玉振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略研究部,博士生学历,教授。2004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教授。出版有《定力:变局时代管理的底层逻辑》、《铁马秋风集:企业如何向军队学打胜仗》、《善战者说:孙子兵法与取胜法则十二讲》、《中国战略文化解析》、《取胜之道》、《大道至拙》、《管理的历史维度》等专著。先后获国家图书奖特别奖、军事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一等奖、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双学位优秀教学奖、EMBA优秀教学奖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玉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德扬先生:男,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7月至1995年4月,担任核工业总公司267高级工程师。1995年4月至今,担任苏州钧和伺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邵玉兵先生: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扬州大学明达学院,大专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江苏群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顾问。出版了《大学释义》、《中庸释义》、《论语孟子十二讲》、《致良知—王阳明修身六讲》、《决胜未来—企业永续发展的领导力模型》等作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玉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秦非女士: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4月,先后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8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埃克森美孚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润滑油部财务经理。2005年1月至2005年11月,任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预算及财务共享中心财务高级经理。2005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大家电财务业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亿滋(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总监。现任博众精工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吕军辉先生: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2006年起进入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上海莘翔执行董事、深圳鸿士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乔岳软件监事、博众机器人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军辉先生通过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27,730股,与董事吕绍林先生为兄弟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吕军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邓锦榆女士:女,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职工大学,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1月,担任吴江华生服装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1年2月至2012年8月,担任怡利电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9月至今,担任博众精工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锦榆女士通过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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