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曾巧女士主持,
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
见如下:
1、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2 年
半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
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依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
要,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利于被担保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利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
联交易的议案》;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物业租赁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未损害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