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规定和要求,我们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除日常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页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无其它内容) 独立董事(签名): 王珺 陈仁宝 王波 2012 年 8 月 23 日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2-08-25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