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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25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及附注
       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1-87
                                               本所函件编号:信会师报字[2012]第 410321 号
                                审 计 报 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 年 1 至 6 月的利润表和合
并利润表、2012 年 1 至 6 月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12 年 1 至 6 月的股东
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贵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 1 至 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其他事项
    贵公司 2011 年 1 至 6 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是未经审计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曦
          中国上海                         2012 年 8 月 24 日
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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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至 6 月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1992 年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
改股字[1992]11 号文批准,在原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集团”)属下广州白云
山制药总厂等五家制药厂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按国家体改委改生[1992]31 号文件确立
为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
    本公司于 199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31 号文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第 265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代码为 000522。
    2000 年 11 月经广州市政府决定,本公司的原控股股东白云山集团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药集团”)先托管后重组。2001 年 7 月 2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1)433 号文批准,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家股 10,890 万股划拨给广药集团,广药集团成为本公
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 2001 年度进行了重大的资产及债务重组。为代白云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偿还欠本公司的款
项,完成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公司”)的债务重组,广药集团将其属下 6 家药厂(净资产评估价为 65,987.38 万元)置入本公司,并
以其持有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药业”)国家股质押替换担保方式解除本公司的担
保责任等。本公司将广州银山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公司”)转让给白云山集团。通过本次重大
资产及债务重组,本公司减轻了债务负担,解除了大部分对外担保风险;本公司架构也发生了变化,增
加了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
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卫材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何济公制药有限公司
等 6 家企业,剥离了子公司银山公司。
    2004 年 5 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白云山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9,900 万
股中的 5,700 万股抵偿对广药集团的欠款。至此,广药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 16,590 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35.37%(股权分置改革后),仍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根据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原有流通股股本
156,544,355.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6.05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94,709,334.00 股。本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17 日完成股权分置,本公司的总股本
从原先的 374,344,355.00 股增至 469,053,689.00 股。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2 年 1 至 6 月
    2007 年 12 月 10 日,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穗中法执字第 000908 号恢字 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白云山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2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8.95%)
拍卖,该股份由自然人蒋菲竞得,过户手续已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办理完毕。蒋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售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2008 年 7 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4,493,600 股,占总股本的
0.96%,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 2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4.26%,大宗交易对方为上海重阳投资有限
公司;2008 年 9 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4,452,528 股,占总股本的 0.949%;2009 年 1 月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438,872 股,占总股本的 0.946%;2009 年 2 月 10 日至 3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935,332 股,占总股本的 1.052%;截至 2009 年 6 月 16 日蒋菲所持剩余股份
已减持完毕。
    广药集团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增持本公司 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1%。本次增持后,
广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9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58%。
    (二)行业性质:医药制造业。
    (三)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外用药、儿童用药、保健药。经营
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提供证劵投资、物业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信息咨
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经营和代理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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