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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通知》,2023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关华建先生、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名闫龙、闵万里、丁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5%以上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关华建、臧雪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3%以上股东济南玖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拥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闫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关华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闵万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丁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刘拥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臧雪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王乃孝、李培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5%以上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王树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王乃孝、王树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培栋已出具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乃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李培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树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三、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经营范围增加“特种设备销售”;同意为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及根据本次经营范围增加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依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章程修订对照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关于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12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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