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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将于2023年12月20日到期。

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19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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