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李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李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同意选举李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