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