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服务,熟悉和了解公司行业与业务、环境与治理、财务核算与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在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足够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