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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3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8名,共对应29个证券账户,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348,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66%,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号)同意注册,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48,438股,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2.54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423,396.2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576,596.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30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35号验资报告。

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770,000股增加至118,118,438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1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15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6.80万股,合计66.80万股。2023年9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3年9月18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8,118,438股变更为117,450,43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7,450,43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3,130,43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62.264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4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35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谢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姊琪、潘旭虹,共计8名股东。

认购对象在本次发行时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6月8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348,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8名,共对应29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数量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26,7611,126,7611,126,761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67,422367,422367,422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3,711183,711183,711
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2,474122,474122,474
诺德基金-般胜优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5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9,60879,60879,608
诺德基金-易米基金定增100回报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1,23661,23661,236
诺德基金-磐厚蔚然-美好生活13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76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1,23661,23661,236
2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04,5921,504,5921,504,592
3谢恺1,405,1431,405,1431,405,143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金发恒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0,27270,27270,272
财通基金-高彩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2,433112,433112,433
财通基金-吴梦根-财通基金优加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6,21656,21656,216
财通基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国元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6,21656,21656,216
财通基金-陈灵霞-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2,16142,16142,161
财通基金-济海财通慧智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玉泉慧智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2,16142,16142,161
财通基金-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财通基金玉泉9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21,634421,634421,634
财通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2,433112,433112,433
财通基金-石楚道-财通基金成就合金定增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1,83961,83961,839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玉衡定增2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16142,16142,161
财通基金-王辉明-财通基金合金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3,72933,72933,729
财通基金-张晓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8,10628,10628,106
财通基金-董尧森-财通基金成就合金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2,48322,48322,483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华盛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1,23661,23661,236
兴证全球基金-兴银理财富利兴合汇融私享二十个月封闭式2号混合类理财产品-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8,206208,206208,206
兴证全球基金-兴银理财富利兴合汇融私享二十个月封闭式3号混合类理财产品-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85,73185,73185,731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银行-兴证全球-汇丰多策略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2,24712,24712,247
6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54,500354,500354,500
7刘姊琪306,307306,307306,307
8潘旭虹306,184306,184306,184
合计7,348,4387,348,4387,348,438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73,130,43862.2649-7,348,43865,782,00056.008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64,880,00055.2403--64,880,00055.2403
股权激励限售股902,0000.7680--902,0000.7680
首发后限售股7,348,4386.25667,348,4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320,00037.73517,348,438-51,668,43843.9917
三、总股本117,450,438100.0000--117,450,438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汇隆新材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汇隆新材本次解除限售的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汇隆新材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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