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0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制度 >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