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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勤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我们进行了核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3、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4、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是合理的,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我们进行了核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4、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合理的,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租赁金额为60.00万元,其中向成都石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金额为10.00万元,向朱田中租赁金额为50.00万元。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对于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我们进行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3、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认为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4、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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