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存在关联业务往来。为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利益,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为规范两者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吉争雄、肖胜方、朱桂龙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