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明确eFulfill担保范围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总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担保授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是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相关人员权益,推动其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均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宝荣、徐放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