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121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方投行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34.0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79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6,474.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1月30日(T日)结束。
(1)有效申购数量:8,069,012,4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199,193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544.47(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
(二)网上配售情况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40,784户,网上获配股数为1,482.00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24,497.46万元,网上获配比例为0.18%。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3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20.00%(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157.36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万股) | (万股) | 交付数量(万股) | 安排 |
1 | 上海荣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荣晟屹霖进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5.00 | 56.25 | 18.75 | 6个月 |
2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37.50 | 12.50 | 6个月 |
3 | 无锡锡山新动能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4 | 无锡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5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7 | 北交所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小北2号量化对冲投资基金)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8 | 山东嘉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信舜泽1号私募基金)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9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德力西产业链连接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5.00 | 18.75 | 6.25 | 6个月 |
10 |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00 | 9.00 | 3.00 | 6个月 |
合计 | 312.00 | 234.00 | 78.00 | - |
注: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注: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方投行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3年11月3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34.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1,482.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9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82.6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79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6,474.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四、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方投行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3年11月30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34.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1,482.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9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82.6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79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6,474.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704.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014.3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其中:
2、审计及验资费用:480.00万元; 3、律师费用:268.87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9.43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15.6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54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李松年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联系人:陈向红 联系电话:0510-883502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楼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3809 |
发行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5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无锡晶海 |
证券代码 | 836547 |
发行代码 | 889028 |
网上有效申购户数 | 199,193 |
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 806,901.24 |
网上有效申购金额(元) | 133,380,774,972.00 |
网上有效申购倍数 | 544.47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万股) | 1,482.00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95% |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万股) | 1,482.00 |
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元) | 244,974,600.00 |
网上投资者获配比例(%) | 0.18% |
网上获配户数 | 40,784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78.00 |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5.00% |
包销股票数量(万股) | 0.00 |
包销金额(元) | 0.00 |
包销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 | 0.00% |
最终发行新股数量(万股) | 1,560.00 |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3-121注:请上传公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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