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项目合伙人连续签字年限已满5年,中兴华按规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变更,具体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6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徐世欣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徐世欣先生连续签字年限已满5年,中兴华委派吕建幕先生接替徐世欣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并发函通知公司。本次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师为吕建幕先生、辛长乐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吕建幕先生,注册会计师,198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担任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经验,负责过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IPO及年报审计。近三年签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7家。 吕建幕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除2020年受到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最近3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的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开展产生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