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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5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码:2023-054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向各位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4日下午15: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常熟市碧溪街道电厂路19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方谷钏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任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笛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任笛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灵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李灵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灵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开展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3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4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6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中子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李灵辉先生简历

李灵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合伙人。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合伙人。

李灵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灵辉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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