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关联方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敏感信息窗口期及公司股票价格维持在1.50元/股以下的时间较短等原因,导致其增持公司的股份数量未达到增持计划承诺。为保证完成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本次控股股东拟延长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