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峰泽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通挚琦智能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30.24%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或者可能被终止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在2023年12月2日披露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阅读预案中的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并郑重提示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之签署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