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6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尚需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签到册、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认可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为 10 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 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的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