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程序完备,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我们对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审核,认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四、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五、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六、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业务规模和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汇率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年度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慧、罗炳勤、唐建国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