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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66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李岩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刊登于2023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刊登于2023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和“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资金需求,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6,141.2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刘章满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金戈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3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日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戈,男,出生于1968年,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本钢集团北营公司工会副主席;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综合财务单元处长;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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