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情况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公司中文名称 |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 | Beijing Hezong Sience&Technology Co.;Ltd | Hezong Sience&Technology Co.;Ltd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1212 | 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401-16 |
公司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以行政审批服务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变更原因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协调利用湖南湘江新区的优质资源及优惠政策,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迁至湖南湘江新区,并决定拟对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进行相关变更。
三、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条 | 为确立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为确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第四条 |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参考名称):Beijing Hezong Sience&Technology Co.;Ltd | 公司注册名称: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参考名称):Hezong Sience&Technology Co.;Ltd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1212 邮政编码:100085 | 公司住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401-16 邮政编码:410000 |
第二百零六条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最近一次核准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定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名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变更事项将以行政审批服务局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